
企业调研报告(汇编15篇)
在现在社会,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包含标题、正文、结尾等。那么大家知道标准正式的报告格式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企业调研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企业调研报告120xx年以,地区财政局国资中心不断加大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的工作力度,认真贯彻《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国资委号令),在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和促进国有产权有序流转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初见成效,产权交易程序进一步规范。
一、落实制度抓好监管。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的出台,标志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管已经初步形成了以“进场交易”制度为核心的统一制度。地区财政局国资中心通过抓好贯彻落实,使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得到了有效规范,市场配置资的基础性作用正逐步发挥。
一是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陆续发布后,地区财政局国资中心及时转发了相关部门和县市以及个企业。使各企业及相关管理部门明确了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的制度要求,并对操作规则和政策要求有了进一步认识。
二是对产权交易机构的选择确定提出了规范性要求。虽然地区国有产权交易中心至今没有成立,但是,我们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国资委号令)的要求,制定了《*****地区国有产权(资产)处置实施意见》,要求所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国有产权的处置必须在财政国资部门选定的产权交易机构、拍卖公司进场交易,截至目前,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由地区经贸委、监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局、财政局等单位全程监督和资产评估、公开产权转让信息的前提下,对两家地直企业国有产权进行了公开拍卖,有效发挥了社会监督作用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产权交易存在的问题
为了贯彻落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号)等有关规定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执行产权交易制度的有关会议精神,根据阿地国资[20xx]7号《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等五部委〈关于做好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地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监察局、发展计划委员会、工商局等五局委组成专项检查组,于20xx年月1、16日共同组织开展了对地直9家企业中的16六家占有国有产权的地直企业(单位)国有控股、参股企业自《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实施以国有产权转让行为的专项检查和抽查。检查发现,少数企业违反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号的规定,对转让标底不进行评估审计、不履行相关手续或者不完全履行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处置转让国有产权。例如,地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产权分别于20xx年月2日、200年月2日被地区*****集团以60万元、114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有限责任公司和***。没有履行相关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以及产权登记等手续,没有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批准手续,绕开了国资部门的监督;分公司国有股权转让行为,也没有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批准手续和国有产权变更手续。
三、发生上述问题的原因
(一)对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国有产权转让有关规定的宣传力度不够。地县两级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虽然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转发给了所属企业,但是没有进行进一步深入宣传。企业本身也没有认真学习《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国家有关国有产权转让的政策法规,影响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
(二)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企业和单位由于各种原因错误的认为企业的国有资产和国有产权只要有了本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是企业董事会、经理层、党委会的决议就可以自行处置。而忽视了国有产权转让的相关程序和应该履行的手续。
(三)地县两级没有设立专门的国有产权交易中心,也没有要求企业或者行政事业单位在转让国有资产、国有产权时必须在某产权交易所公开信息、竟价转让,多年以许多企业和单位的产权交易都是自行与受让方协议转让的。这应该引起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重视。
(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不到位,国资管理部门职能、责任不明确。地区国有资产的监管还没有建立管人、管事、管资产的全方位监管体系,仍然处于多头管理旧体制,结果是谁都管,但是谁都管不好。企业也非常厌烦国资部门对企业的违规行为横加指责,处处说企业的某些行为违反国家规制度的婆婆式的唠叨。
七、建议
(一)地县(市)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层要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阿克苏地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大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对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重要性的认识,掌握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领会精神,严格规范国有产权转让行为,促进国有产权的依法、有序流转。
二、认真做好《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各项规定的组织实施工作。《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批准和操作程序,明确了相关监管职责。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企业要按照“明确职责、规范运作、严格把关、监管有力”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要落实负责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管的职能部门和人员,明确工作责任;要加强对各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的审计、评估、价格确定的监督和审批工作,并对进入市场后各个工作环节实施跟踪监管,切实维护所有者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严格落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进场制度。国资部门将在对全地区产权交易机构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程序选择确定从事地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活动的产权交易机构。在此之前,暂将*******拍卖公司作为试点,负责发布地区所辖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其组织相关产权交易活动。地区各企业要充分认识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的重要意义,切实执行进场交易制度,促进企业国有产权“阳光交易”制度的建立。
四、建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审批报告制度。为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做好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地区各企业要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按分级管理原则报地、县(市)财政、国资部门审查、批准和备案。未经同级政府和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企业擅自转让国有产权行为一律无效。
县市财政、国资部门在每年1月份将上一年度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情况统计汇总后报本级政府和地区国资部门;要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产权变动登记管理,强化产权变动监管力度。
五、做好有关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的规范衔接工作。《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xx年2月1日起施行,地区各企业要对正在进行的国有 ……此处隐藏36554个字……机构一发展人才就紧缺的情况,因此很多机构普遍出现“1+n”的人才阶梯结构,即创始人带领一堆相同级别和能力的员工。
3、宣传与营销
(1)媒体宣传
成功的企业也往往是善于开展媒体宣传的。因为,他们深知树立企业品牌是长期的工程,而巧妙借助媒体力量是树立企业品牌有效方式之一。
多家受访机构比较重视媒体宣传,部分机构借助媒体对公益事业的关注获得了较高的社会知名度。但是,总体看来,受访机构在对外宣传的时候依然存在以下问题:难以将媒体对机构和创始人的关注转化为对产品和服务的宣传;存在较大程度的被动性,难以主导媒体传播过程;缺乏系统性和持续性;危机公关的能力不强等。
(2)产品销售
对于社会企业而言,产品的销售是其实现社会价值的基础。没有良好的产品销售,社会企业就没有经济实力去完成社会使命。从这一点上来说,社会企业和商业企业一样,首要完成的任务就是通过产品销售,赚取利润。
受访机构在产品销售上存在诸多不足:产品设计和开发方面,往往从自身资源出发,较少考虑市场竞争因素和消费者的需求,导致产品差异化不足;销售渠道方面,不仅缺乏建设经验,也缺少系统设计。
4、外部资源吸引
(1)商业才人吸引
社会企业是用商业的手段和智慧来解决社会问题,创造社会价值。商业人才对于社会企业的价值是毋庸置疑的。优秀的商业人才不仅可以为企业带来先进的管理运营理念,还可以帮助企业整合资源,优化产品,开拓市场。
很多受访机构表示在吸引商业人才方面存在巨大困难。主要原因包括:机构发展战略不清、激励机制缺乏,难以吸引人才;过分强调报团取暖,不主动拥抱商业社会。
(2)外部投资吸引
外部投资,尤其是股权投资近年来已经成为助推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力量。据统计,中国沪深两市上市公司里有近60%的企业上市前接受过私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不仅为企业解决了资金困难,还为其引入现代企业管理和运营的一整套理念和方法,从而帮助企业突破瓶颈,快速成长。能否吸引到外部投资,尤其是外部股权投资,成为判断一个企业价值的重要标杆。
受访的14家机构中只有3家机构受到商业股权机构的投资,投资总额方面,1家在100万以下,1家在500-1000万之间,1家在1000万以上。其余机构由于自身能力不足,未受到投资。因此,受访机构的发展不仅需要社会投资的参与,更需要自身固本强身。
二、发展建议
(一) 政府
1、 制定社会企业认定标准
厘清目前商业企业、社会企业、社会组织没有明确界限的混乱局面,从组织目标、收入来源、利润分配等方面出发,制定适合中国国情并可操作的社会企业认定标准,将社会企业与社会组织、商业企业区分开来,有利于社会企业自身明确经营目标、规范经营制度、清晰参与方预期等,同时有利于政府对社会企业加大支持力度、明确管理规范、落实具体措施等。
2、 加大政府购买社会企业服务力度
将社会企业作为单独门类纳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范围,加大对社会企业的支持力度,特别是整合优质资源优先在老年人服务、残疾人服务、青少年服务、计生特殊家庭服务、信访服务、矫正服务、扶贫与社区发展、生态保护服务、医疗卫生服务等民生福利领域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提升社会企业承接购买服务的能力,促使社会企业的自身发展迈上新台阶。而且,运用社会治理理念谋划系统的政府购买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有效的社会治理,有利于构建新型政社关系和社会格局。
3、 鼓励专业组织为社会企业提供专业服务
政府要在购买服务的同时加大培训力度、制定完善扶持政策、加强市场化运作,形成良性发展环境。以政府可以以购买服务、委托课题等多种形式鼓励专业组织,如企业、高校等,发挥自身所长,为社会企业提供咨询、培训等专业服务,同时对提供服务的专业组织给予税收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措施。以政府的引导力量促进多种专业资源向社会企业聚集,提升社会企业从规划到执行等各个方向的建设和发展能力,帮助社会企业的成长和壮大。
4、 制定社会企业政府扶持政策
参考北京市扶持福利企业、高新企业发展的经验,系统制定除购买服务之外的社会企业扶持政策,如将社会企业的发展纳入北京市的社科规划、给予社会企业适当的各类税收优惠、给予社会企业服务和产品良好的信用评级、等同产品或服务质量的情况下优先考虑社会企业、应届毕业生选择社会企业就业给予北京落户政策、对于购买社会企业服务或产品的企业予以支持等,以保证社会企业发展初期有足够的生命力和可持续增长能力。
5、 建设社会企业孵化园
参考各地建设高科技园区的经验,建设社会企业孵化园,为初创期的社会企业提供免费或低价的办公场地、适当的经费补贴等优惠政策,并有计划地引进为社会企业提供咨询、培训、科研等服务的机构,社会企业的聚集也利于彼此沟通信息、交流成长经验。对于批准入驻孵化园的社会企业,由园区管理机构与其签订孵化协议书,办理相关入驻手续,并将相关资料报备,通过园区管理建立起沟通政府和人才、资本与技术、科技和产品、研发和市场的桥梁
6、 对社会企业提供金融支持
政府以投资方式促企业发展的角色正在逐渐转变——通过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由直接投资者转变为间接投资者,这种做法同样可以在社会企业领域借鉴。由政府牵头设立社会企业投资引导基金,充分发挥财政收入资金的杠杆放大作用,引导更多的民间资本投资于社会企业初创期,从而培养出一批极具创新能力、市场前景好的初创期社会企业快速成长,为商业化投资机构进一步投资规避一定风险,引导其后续投资,并为企业提供上市辅导等,用“接力棒”方式将社会企业做强做大,为中国乃至全球社会企业的发展树立崭新榜样。
(二)企业
1、 树立正确的利润观
勇于言利,处理好社会效益目标和经济效益目标的关系,要清楚知道经济效益的实现是社会效益得以可持续实现的前提,在不妨碍社会目标的前提下争取利润最大化,同时对利润分红做出限制;以开放的心态拥抱外来投资,要敢于描绘和阐述经济效益以吸引更多的合作资源;利用多种场合,宣扬正确的利润观,拒绝对社会企业进行道德绑架。
2、 学习现代商业管理
现有社会企业多数是从社会组织转化而来,对商业企业的运营和发展不是十分了解。这种情况下,更要多学习商业企业的运营经验,开阔眼界;积极搭建适合自身的商业模式,以产品或服务的质量赢得市场的尊敬,实现社会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学习现代企业管理经验,建设与自身商业模式相适应的管理模式,培养职业化、专业化、行业化的工作队伍。
3、 整合社会资源
社会的公益之风方兴未艾,社会企业建立信息整合通路,敏感捕捉各种有用信息,同时积极行动,整合各种社会资源为组织的发展服务,不能“坐、等、靠”。比如积极申请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借助免费名额等方式参加北京大学社会公益管理硕士项目、中欧商学院mba培训等;与大学、知名企业、爱心人士等合作,借助其专业力量,提升社会企业发展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