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清查工作报告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那么一般报告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单位清查工作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单位清查工作报告1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xx﹞2号)的要求和部领导的批示,结合司法部机关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产清查工作的原则和目标
按照财政部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司法部机关本级和部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逐步实现以下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部属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财务、资产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摸清家底,真实、全面地反映资产和财务状况,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对部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建立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为实施资产动态管理、全面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健全管理制度。根据部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四)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二、资产清查的范围和基准日
(一)单位范围:20xx年12月31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类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不包括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纳入本次资产清查的部属行政事业单位包括:部机关本级(含监狱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离退休干部局)、司法部燕城监狱、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司法行政学院、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部司法研究所、司法部机关服务中心、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中国国际律师交流中心、司法部人才交流中心、司法部信息中心等xx个单位。
(二)资产清查工作的基准日为20xx年12月31日。
三、资产清查工作的内容
(一)单位基本情况清理。主要是对单位户数、机构及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二)账务清理。主要是对单位的各种银行账户、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各项资金往来和会计核算科目等基本帐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清理。
(三)财产清查。主要是对单位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查实。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四)资产核实。主要是对单位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损失和资金挂账,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分别提出处理建议。
(五)完善制度。主要是对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方案,进一步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四、资产清查工作的步骤和方法
(一)准备阶段(20xx年2月—3月)
1、制定司法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2、组织司法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20xx年4月-7月)
1、单位自查。各单位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包括:(1)账账核对,即各类资产总账和明细帐核对。(2)账物(卡)核对,即各类资产明细帐和资产实物(固定资产卡片)核对;(3)差异核实,即对各种资产盘盈、损失、挂账进行核实,查明原因,说明情况。必要时,可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涉密单位应由内审机构或具有涉密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4)撰写自查报告。各单位自查工作结束后,要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xx]1号)文件附2“xx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格式撰写单位自查报告,正式上报前,由部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单位自查报告及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将单位资产清查数据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提出确认或修改意见。
2、审核单位自查报告。各单位20xx年7月20前将本单位资产清查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纸质和电子材料报送部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其中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单位的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3、汇总上报。部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资产清查材料进行汇总,形成司法部资产清查报告(纸质材料包括正式文件、部门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资产清查报告经司法部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前报送财政部。
(三)总结阶段(20xx年8月)
1、总结清查工作。部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部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及清查工作情况,总结成绩经验,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整改建议。
2、调整核实事项。部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财政部财资〔20xx〕1号文件规定权限申报或审批部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事项,指导和监督部属行政事业单位根据有关部门的资产核实批复文件,建立健全账卡,完善信息系统数据,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3、完善制度机制。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健全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完善资产基础数据库和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不断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五、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财政部工作方案关于“各单位法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的要求,成立司法部20xx年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名单附后)。领导小组组长:赵大程副部长;副组长:计财装备司司长,成员:驻部纪检组、办公厅、政治部、监狱局、戒毒局、计财司、服务局分管领导。办公室设在计财装备司,具体实施司法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成员为计财装备司各处室和服务中心房 ……此处隐藏26302个字……定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明细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各项资产盘盈、盘亏、损失和资金挂账等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问题,提出了处理建议,已专项上报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经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第二次讨论通过,最终确认资产损失共696423.36元,其中流动资产损失536825.55元,固定资产损失159597.81元;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据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分类整理并收集了合法证据,以备中介机构进行鉴证;填制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础表》,编制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等清查报表资料,撰写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并将清查结果在本单位进行了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资产清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未认真清理产成品,未整顿实物管理现场。
二、 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一)单位清查出的资产损失情况:经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第二次讨论通过,最终确认资产损失共696423.36元,其中流动资产损失536825.55元,固定资产损失159597.81元。
(二)经经纬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确认资产损失共696423.36元,其中流动资产损失536825.55元,固定资产损失159597.81元。(详见专项审计报告)
三、 单位资产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实际问题:
1、未建立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
2、未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维护资产;
3、实物资产堆放杂乱,未认真清理资产,未整顿实物管理现场;
4、帐务处理不及时。
(二)原因分析:
1、单位科技产品停产多年,因资金困难,未及时对资产进行维修和维护;
2、未建立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
(三)改进措施:
1、建立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
2、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维护资产;
3、认真清理资产并整顿实物管理现场;
4、及时按规定程序处理帐务。
单位清查工作报告14一、系统登录
1)打开浏览器(建议使用IE,或者资产专用的火狐浏览器)在地址栏输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网址
二、单位初始
1)单位基本信息维护
注意:行政单位是按照单位基本性质来判断报表该填写在哪一行;而事业单位则是由所属行业来判断报表填写在哪一行。
2)部门管理
1、新增部门
选择需要新增部门的上级部门--在输入框中输入部门代码,部门名称—
注意:新增的时候,第一步需要先选择需要添加部门的上级部门,然后再点击新建
2、删除部门
系统中删除部门之前,需要把该部门的人员清空,并且把引用到该部门的卡片通过卡片变动把卡片引用到其他部门,让这个部门引用为空,才可以删除成功。
3、修改部门
首先点击需要修改的部门,然后修改部门信息,
3)人员管理
1、新增人员
第二步:在部门的树形结构下,点击需要新增人员的部门-在人员信
2、删除人员
系统中删除人员之前,需要把关联到该人员的卡片通过资产卡片变动使其关联到其他人员之后,该人员的引用为空,才可以删除成功。
操作步骤:点击人员所在的部门,在人员列表框中选择需要删除的人员,点击《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单位清查工作报告15为了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国库管理相结合,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xx〕2号)和省、市、县有关要求,决定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实现三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与国库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以20xx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xx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三、工作方法
(一)由财政分局组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各部门、单位认真、切实统计并上报本单位固定资产,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部门和单位,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统一要求上报。
(二)各部门、单位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财政分局,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五)各部门、单位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xx年4月)
1、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组织开展宣传及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