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在当下社会,承诺书的使用越来越广泛,承诺书是把口头承诺书面化规范化的一种产物。相信写承诺书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1本人郑重承诺:受 濮阳市中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法定代表人 )授权,担任 市广场1#、2#住宅及商业楼 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工作实施组织管理。本人承诺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好下列职责:
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在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承揽工程后依法签订承包合同,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进行施工。
3、严格按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并保证到岗履职。组织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岗前质量教育,不允许未经质量教育和无证人员上岗。不超范围执业,不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4、严格按照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专用章的工程设计文件以及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精心组织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负责组织对进入施工现场的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以及有关材料进行进场验收,严格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并有书面记录,签字齐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均不使用于工程。保证送检试样的真实性和代表性,不篡改或伪造检测报告,不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5、对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负全责,负责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负责落实质量责任制、质量管理规章制 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组织施工,严格执行质量检查验收制度,严格工序管理。负责组织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及时通知建设、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分项、分部、竣工验收均符合要求,参加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分部工程的验收,参加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并在验收文件上签字,所有工程质量保证资料与工程实体情况一致,保证真实、准确,不签署虚假文件。
6、不偷工减料,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质量的工艺、设备、材料。
7、定期组织质量隐患排查,及时消除质量隐患,认真落实住房和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相关单位提出的质量隐患整改要求。 8、确保本工程资料收集真实、准确完整,签章手续齐全,及时整理移交建设单位归档。
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10、本单位在本工程项目承担下列施工业务:(附合同复印件)
承诺人签字:
身 份 证 号:
注册执业资格:
注册执业证号:
承诺单位(公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2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相应终身监理责任。
1、严格按照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担监理任务,不转让监理业务,不承担与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工程监理业务。
2、 严格按规定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并确保所有人员到岗履职。 认真编制监理方案,方案中应明确质量要求和标准。
3、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技术措施,在施工的过程对施工质量进行严格监督检查。
4、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了专用章的设计文件和监理合同约定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承担质量监理责任。并协助业主组织好图纸会审与竣工验收和资料归档等工作。对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禁止进场使用。
5、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查等形式、对工程的建设过程进行监理,并确保所有质量签证及时、真实、准确。及时收集资料并整理归档。
6、发现施工过程参与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违法、违规和违反工程建设请执行标准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住房城乡主管部门及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根据住建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责任人终身责任追究暂
行办法》(建质[20xx]124号)相关规定,现委托我单位员工身份证号: 为 (工程名称)监理单位项目总监,代表本单位认真履行项目负责人相应职责,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法人(签字或盖章):
被委托项目总监(签字或盖章):
委托单位或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具体信息一览表
工程名称:
督机构,一份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一份保存于各自责任主体单位备查。
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3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本人经法人授权为该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承担相关质量终身责任,现郑重承诺:
1、工程建设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向勘察、 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建设项目相关原始材料;
2、依法对工程质量负总责,不任意压缩合理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
3、及时办理项目施工图审查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等手续,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开工建设;
4、不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随意降低工程质量;
5、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并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6、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组织整改。严格依法依规履行义务;
7、履行相关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及事故处理等职责;
8、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建设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4本人受单位(法定代表人 )授权,担任 工程项目 ……此处隐藏5617个字……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降低工程质量。
五、建筑工程完工,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具备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的,及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及向有关单位申报专项验收,及时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工程验收备案合格的,再交付使用。
六、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终身责任。严格执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按国家有关规定明确工程质量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在工程交付使用时,向所有权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在保修期内,按照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在保修期限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建筑工程合理使用年限期满前,本单位出现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等情况的,将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接盘单位。
七、若本单位未切实履行以上质量责任承诺,愿依照国家、省市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并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12设计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本人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为该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承担相关质量终身责任,现郑重承诺:
1、严格按照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报告进行施工图设计;
2、施工图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规范、标准;
3、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
4、按规定向相关单位提供合法有效的施工图纸,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做好设计交底,积极做好设计后续服务;
5、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计变更;
6、履行相关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及事故处理等职责;
7、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设计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13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本人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为该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承担相关质量终身责任,现郑重承诺:
1、工程建设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建设项目相关原始资料;
2、依法对工程质量负总责,不任意压缩合理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
3、及时办理项目施工图审查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等手续,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开工建设;
4、不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检查等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随意降低工程质量;
5、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并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6、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组织整改。严格依法依规履行义务;
7、履行相关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及事故处理等职责;
8、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xxx
20xx年xx月xx日
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14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严格按照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担监理任务,不转让监理业务,不承担与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工程监理业务。决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2、严格按规定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并确保所有人员到岗履职。
3、认真编制监理方案,方案中应明确质量要求和标准。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技术措施,在施工的全过程对施工质量进行格监督检查。
4、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了专用章的设计文件和监理合同约定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承担质量监理责任。并协助业主组织好图纸会审与竣工验收和资料归档等工作。对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禁止进场使用。
5、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工程的建设过程进行监理,并确保所有质量签证及时、真实、准确。
6、发现施工过程参与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违法违规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7、及时收集资料并整理归档。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15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的通知建办质[20xx]44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实施《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xx]12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暂行办法》施行后新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及时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在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经授权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对未办理授权书、承诺书备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二、对已经开工正在建设的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当补签授权书,明确本单位在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经授权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当补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对未办理授权书、承诺书备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三、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督促五方主体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时签署或补签授权书、承诺书。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细化、完善授权书、承诺书内容及要求。
附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式样)
2.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式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xx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