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托协议书范文合集八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协议,签订协议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协议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委托协议书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委托协议书 篇1委 托 方:
姓 名:(基本情况,包括出生年月、民族、性别、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姓 名:(基本情况,同上)
姓 名:(基本情况,同上)
受 托 方:
姓 名:(基本情况,同上)
鉴于:
受托方 (姓名) (以下简称受托方)与委托方各成员均同意共同出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共同出资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其中,受托方本人的实际出资额为人民币现金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元)、受托方分别代表 (姓名) 以人民币现金出资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元)、代表 (姓名) 以人民币现金出资_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_元)、代表 (姓名) 以人民币现金出资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_元)。
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委托方各成员委托受托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事项
第一条 委托方各成员自愿委托受托方作为各自对公司出资(以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受托方自愿接受委托方各成员的委托,以自己名义对公司出资,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第二条 委托方各成员委托受托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受托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委托方各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条 知情权
委托方各成员享有对公司投资的知情权,有权通过受托方了解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利润分配方案等。
第四条 参与管理权
委托方各成员通过受托方参与对公司的管理。受托方参加公司股东会、菫事会前,应与委托方各成员进行沟通,涉及需要受托方在公司股东会、菫事会表决的事项,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应事先对有关表决事项进行一次内部表决,内部表决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受托方在参加公司股东会、菫事会时按该内部表决意见进行表决。
受托方应将每一次股东会、董事会表决的情况向委托方各成员作书面通报。
第五条 投资收益取得权
委托方各成员基于其对公司的实际出资,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分红所得及其他收益等全部投资收益。
第六条 转让出资权
在公司工商登记注册后,委托方各成员不得抽回出资,但可以转让出资。
委托方各成员可以在本委托持股协议书约定的出资额限额内,在以受托方为名义持股人的前提下相互转让对公司的出资。
在委托持股期限内,委托方各成员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七条 剩余财产分配权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公司因某种原因解散并进行清算,委托方各成员仍委托受托方参加清算,如经清算后公司有剩余财产并分配给受托方,则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按实际出资额的比例对剩余财产进行分配,委托方各成员有权取得各自应分配的财产。
第八条 监督权
委托方各成员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受托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但委托方各成员不能随意干预受托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九条 按期足额出资义务
委托方各成员应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按期足额履行出资的义务。因委托方各成员未能按期足额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受托方造成的损失)均应由委托方各成员承担。
第十条 增加或补足出资的权利和义务
如公司股东会决定增加注册资本金或补足注册资本金的决定后,委托方各成员有权利并有义务按公司成立时其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增加或补足出资。 第十一条 承担投资风险义务
委托方各成员以其委托出资的数额为限,承担对公司出资的投资风险。
受托方不对委托方各成员的出资承担保值增值责任,委托方各成员不得就出资财产的盈亏,要求受托方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合理税费承担义务
在受托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委托方各成员承担;在受托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委托方各成员或委托方各成员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委托方各成员承担。自委托方各成员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委托方各成员应将该等费用划入受托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受托方有权在委托方各成员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四、受托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 受托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股东权利
受托方作为公司的登记股东,有权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但受托方行使股东权利时受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受托方不得利用登记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受托方仅可以其实际出资额为限,处置其股东权利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
益的转让、质押、赠予、放弃等)。
第十四条 受托方无权处置因委托方各成员委托而形成的股东权利
受托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委托方各成员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委托方各成员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未经委托方各成员事先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予、放弃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处置行为)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委托方各成员利益的行为。
未经委托方各成员事前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第十五条 支付代表股份投资收益的义务
受托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委托方各成员,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五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委托方各成员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受托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委托方各成员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第十六条 协助转让义务 ……此处隐藏5471个字……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翻译《》,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版权(中英文)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有任何侵权行为。
二、翻译时间为天(自月日算起),乙方分批交稿。
三、翻译费为每千字元,全书千字,共元。
四、乙方保证翻译质量,达到出版水平,并保证按时完成全稿。
五、甲方在收到全部译稿之后,一次性支付元。
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委托协议书 篇7昌财评审( )第( )号
委托评审项目名称:
受托评审单位名称: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委 托 单 位:昌黎县财政局
地 址:昌黎县二街西北楼2-1号 电 话:0335-2029976
依照昌黎县人民政府昌政[20xx]6号《昌黎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和秦皇岛市财政局秦财评审[20xx]187号《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现将
建设项目委托评审,各方就本项目评审有关事
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委托方:昌黎县财政局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建设方:
(以下简称丙方)
一、委托评审工程项目情况: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 程 地 址:
3、工程建设规模:
4、工程报审内容:
5、工程报审金额:
6、工程资金来源:
7、工程开工日期:
8、工程竣工日期:
二、委托评审范围和要求:
按照秦皇岛市财政局秦财评审[20xx]187号文件关于财政投资评审实施意见的要求办理。
1、工程的概算、预算、决算的价格;
2、项目建设单位是否有被审工程以外的建设项目,有无自行扩大投资规模、提高设计标准等情况;
3、各项费用支出是否合法、有无乱列费用、乱摊成本的现象;
4、交付使用资产是否真实可靠,有无多报、虚报及虚列应付债务或转移基建资金等情况;
5、各项基本建设拨款数额和结余资金是否真实正确,应收回的设备材料以及拆除临时建筑和原有房屋及建筑物的残值是否作价收回,对器材的盘盈、盘亏及销售盘亏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三、评审时限:
四、各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
(1)负责提供项目建设单位的地址、联系人、联系
方式及被评审项目的有关资料;
(2)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评审工作进展情况,主持召开评审工作会议,指导和监督评审工作;
(3)协调乙方与丙方在评审项目过程中有关的业务关系;
(4)丙方对评审结论有异议时,甲方有权进行复审,经复审后,确认问题较大的,有权对原受托评审单位减少或不支付评审费用;
(5)乙方评审工作结束,丙方对评审结论无异议,甲方认定评审结论正确,甲方按规定支付乙方评审费用。
2、乙方
(1)按工程评审和回避制度要求,配备相应技术人员,向丙方索取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详细资料,严格按照甲方委托评审的范围进行工作;
(2)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审,认真做好评审项目的调查、取证,依据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和现行工程定额及地方有关规定,确定合理的工程造价;
(3)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评审工作,初审报告在征求建设单位意见后,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
(4)就评审工作进展情况每半月以书面形式上报甲
方,如评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向甲方汇报;
(5)严格按本协议之规定收取评审费用;
(6)乙方对评审结论承担法律责任。
3、丙方
(1)负责向乙方提供真实的,可供评审的一切资料;
(2)对现场取证工作无条件地给予配合和支持;
(3)丙方应对评审结论进行意见反馈,接到反馈意见书5个工作日内不回复,视为同意;
(4)丙方若对评审结论有异议,可向甲方申请复审;
(5)在施工过程中,凡涉及单项变更在一万元以上的项目,丙方必须通知乙方到现场查看。
五、付费标准
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项目进行评审,付费标准按秦皇岛市财政局秦财评审 [20xx]796号《财政性投资评审付费暂行办法》文件执行。
六、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各方可协商补充或修改。
七、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各方盖章后生效。
委托协议书 篇8甲方:
乙方:
根据X财国资字[XX]184号和X财国资函()号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协议。
甲方委托乙方处置下列实物资产:单位: 元
序号
实物资产名称
单位
数量
帐面价值
购入年份
合计
甲方保证对上述资产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并向乙方提供上述资产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车辆需同时移交车钥匙,各种缴费,年审年检等有关证件),指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瑕疵。
二,甲方将上述资产于年月日交付给乙方,自交付之日起,乙方拥有对以上资产的全部处置权。
三,甲方权利:
有权向乙方了解移交资产的处置情况;
有权向乙方提出处置建议。
甲方义务:
配合乙方做好移交资产的处置,包括提供资料,介绍情况等;
资产移交过程中及资产移交以后,甲方不能继续对资产进行任何处置;
处置成交后,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过户等有关法律手续。
五,乙方权利:
有权制定及实施移交资产的处置方案;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配合。
六,乙方义务:
妥善管理移交资产,确保资产安全,尽最大可能处置变现;
应自资产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予以变现。变现确有困难的,应报财政部门。
七,乙方承诺在上述资产处置结束收到全部成交款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成交金额扣除处置成本后的80%返还给甲方。
甲方委托处置其没有所有权或依法不得处置的资产或财产权利的,或对已知的瑕疵未加说明的,应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协议生效: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由财政部门进行协调解决。
甲方(盖章)
代表人:
乙方(盖章)XX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中心
代表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