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建房协议书
在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协议的重要性,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个人建房协议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个人建房协议书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关于“个人合伙”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签订《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协议》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参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并签订本协议,纯属个人自愿。
第二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承诺遵守本协议及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团队制定的各项制度和规则。
第三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拥有本协议规定的参与人权利,承担本协议规定的参与人应承担的义务。
第四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承诺自己已经完全了解全国个人合作建房的基本情况,保证会时时关注全国各地个人合作建房的进展,确信自己已经了解个人合作建房存在的各种风险(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等)。
第五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对本协议的法律依据——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附件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已经熟知并充分理解其含义。
第六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已经知悉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的组成,并了解他们签订的《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协议》性质和内容。
第七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同意由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成员全体或者由发起团队指定的其中某一发起人作为本《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协议》所指向的合伙事务执行人。
第二章 个人合作建房
第八条、“个人合作建房”是个人出资合作建房的简称,指的是一个地区的多个自然人自发发起,通过一定的形式(个人合伙协议)联合起来,共同出资购买土地使用权或者在建工程,自己建造房屋供自己居住。“个人合作建房”还包括团购及联合竞拍等方式。
第九条、“个人合作建房”有别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集资建房,也有别于由政府主导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
第十条、“个人合作建房”以参与人自住为初始目的,不以出售为初始目的。
第十一条、参与人通过“个人合作建房”方式取得的房屋,房屋权属人拥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所有权。
第十二条、“个人合作建房”的发起具有公益性,但是,个人合作建房属于非盈利性的个人合伙。第十三条、个人合作建房房价的确定以包括土地成本(项目取得成本)、建造成本(包括改建、改造成本)、税费、必要的发起费用、必要的项目运作费用等支出为依据。
第十四条、“个人合作建房”遵循合法、自愿开放、安全、民主管理、公开、合作、非盈利、成员分配、关心社区、公共利益优先、教育培训等原则。
第三章 西安个人合作建房
第十五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由西安市的一群自然人自发发起,通过签订“个人合作建房协议”(协议性质为“个人合伙”)而联合起来,共同出资购买商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或者在建工程,合作建造房屋供自己居住。西安“个人合作建房”也包括团购、联合竞拍等方式。
第四章 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发起
第十六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全体或者发起人团队指定的其中某一发起人为“个人合作建房协议”(协议性质为“个人合伙”)的合伙事务执行人。
第十七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通过签订《西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以公益为出发点,以非盈利性为依归,以必要的发起费用、项目运作费用得到合理补偿为前提。
第十九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同时也可以是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参与者。
第五章 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职责、权利、义务。
第二十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职责:
(一) 召集和组织西安的“个人合作建房”;
(二) 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模式和方案;
(三) 寻找和确定西安用于“个人合作建房”的商住地项目、在建工程项目、团购项目及联合竞拍项目;
(四) 起草和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协议”;
(五) 寻找和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合作伙伴;
(六) 制定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合作伙伴之间的合作方案;
(七) 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者;
(八) 制定 “个人合作建房”参与者资金监管方案;
(九) 聘请西安“个人合作建房”顾问团成员;
(十) 组织具体的合作项目的实施。
第二十一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权利:
(一) 参与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模式和方案;
(二) 参与确定西安用于“个人合作建房”的商住地;
(三) 参与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协议”的文本;
(四) 参与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合作伙伴;
(五) 参与确定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合作伙伴之间的合作方案;
(六) 参与招募并选择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者;
(七) 参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
(八) 参与聘请西安“个人合作建房”顾问团成员;
(九) 参与制定和确定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十二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义务:
(一) 依据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会议确定的分工,履行相应的职责;
(二) 依据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会议确定的原则,先行垫付必要的发起费用和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前期费用;
(三) 自觉维护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团队的团结;
(四) 自觉保障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者和合作伙伴的合法权益;
(五) 自觉遵守本协议的规定及发起人团队制定的各项制度和规则。
第六章 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工作规则
第二十三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召集人:林叔权律师为首席召集人。首席召集人是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的负责人。
第二十四条、首席召集人的职责:
(一)召集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会议;
(二)提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会议议题和议程;
(三)指定发起人会议临时召集人;
(四)建议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分工;
(五)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新闻发言人,代表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处理与媒体 ……此处隐藏15195个字……第十四、条本合同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 公证处公证;但本合同不经过任何法律公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在双方签字之日(20__年3月 日)起生效。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需由甲方,乙方,见证方三方共同签字后方能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一份3张。甲方产权人及甲方委托代理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见证方(中间人)一份,留存备查。
第十六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签定本合同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经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由甲方,乙方,见证方三方共同协商解决,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出卖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日期:期: 年 月 日
购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见证方(中间人):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建房协议书15房主人(甲方):
承建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景,为明确乙方在承揽建设甲方私人住宅主体工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建筑项目:私人住宅主体工程。
二、建筑面积及房屋方位:
三、承建方式及施工准备:
1、甲方将其住宅主体工程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承建。
2、乙方必须按合同施工,供给以下建筑材料,所有材料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
⑴地槽深度1000,外包围宽度1600,内三墙宽度1800,主钢筋?12,混凝土高度250,副钢筋?8,间距150-160;以上所用钢筋应用标准沙钢或永钢,水泥用常熟金猫425#标准水泥。
⑵地梁圈梁立柱为底30__18,中间20__12,顶30__14,间距180-200,钢筋混凝土上头有400__500的地梁。钢筋用标准沙钢或永钢,水泥用常熟金猫425#标准水泥。
⑶圈梁:220__250,钢筋用标准沙钢或永钢,水泥用常熟金猫425#标准水泥。墙体的高度和门窗位置大小根据图纸确定,如无图纸根据双方协商决定。
⑷楼面,楼梯一次性现浇,楼板厚度不小于120,钢筋双层网?8;楼板承重梁:250__600,钢筋25。钢筋用标准沙钢或永钢,水泥用常熟金猫425#标准水泥。
⑸楼面屋顶木头横条小头不小于180,挂瓦条3__4,屋面板厚度(刨光后)不低于25,屋面用防水油毡。油毛毡用环球牌标准油毛毡,厚度3-4。
⑹工程中用到的所有黄沙用中沙和粗沙,不允许用细沙;石子用贴合标准的石子;砖头用质量优良贴合标准的砖头,副料也应用贴合标准的材料。乙方应做到水泥与其它材料配比合理,所有材料不得影响工程质量。
⑺除水电村料及安装,门窗材料及安装由甲方负责;卫生间,厨房的贴面,以及围墙波形瓦和外墙涂料,防水涂料由甲方供给材料,乙方负责施工。除此条以外的任何材料及人工都包含在工程总价内。乙方不得在工程期间任意加价,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改材料及工程结构,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自带建筑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施工用的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搭架用的竹木等,必须备有遮雨帆布,避免在捣制楼面时下雨影响楼面质量。
四、建房工期:建房工期为150天。
五、承建工程价格及付款方式:
1.本住宅工程总造价为18。6万元人民币,大写:拾捌万陆仟元整。
2.付款方式:
开工时首付3万,基础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2万,第一层楼面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4万,第二层楼面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2万,屋面封顶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3万,工程竣工后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2万,其余款项工程竣工一年后付清。
六、施工安全要求
1、乙方明确自我有与承揽建设的私人住宅工程相应的建筑资质,并且明确其施工人员也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和资历,以确保乙方所承揽建设的工程贴合建设施工所要求的质量和技术要求。
2、乙方必须重点抓好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施工,严格按照抗震安居房屋建设标准建房,在施工期间,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控制好各种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消除安全事故的隐患,随时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三大要素加强全面检查和督促。
3、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在施工过程中要异常注意安全施工,杜绝一切事故,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事故的职责和所以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有此类情景出现,职责与甲方无关。
4.乙方负责办好劳动,施工中如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另何职责。
七、工程质量。
1、乙方按甲方供给的图纸(要求)施工,若发现图纸有不合理部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取得明确一致的施工方案后乙方方可再进行施工。
2、工程质量应到达抗震安居房屋建设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建房后的墙体、窗户安装、门等要做到平整、光滑,墙砖、地板铺设要做到平滑,杜绝空鼓,贴合相关标准。
3、因乙方方面自身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合格条件,乙方应按甲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和重作,并承担导致返工、修改、重作等人工、材料等所有费用。返工、修改后仍不能到达约定的合格使用条件的,乙方承担工程质量违约职责。
4、工程质量不贴合合同规定的,乙方负责无偿或返工。
八、违约职责和争议的解决办法
1、乙方承揽建设工程的质量达不到约定要求的,乙方要无偿修理、返工或重作;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赔偿所有损失。因乙方原因有其它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情形的,乙方要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 )项处理:
(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十、其他。
以上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