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门】乡土中国读后感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乡土中国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乡土中国读后感1“礼”向来是文质彬彬的内涵,像《镜花缘》所描绘的君子国一般的社会.我们所小就被教导要懂礼、知礼,读《三字经》、《千字文》,要“尊老爱幼”等等。汉代察举制的基础便是“举孝廉”。圣人孔子也曾经说过“不学礼,无以立”,礼是一切的根本。然而凡事多有两面性,礼也不例外。
礼,规范我们的行为,和谐我们的家庭,稳定我们的社会。自古以来,礼是约束自己的手段,古仁人志士强调“克己复礼”,今人强调“传家风、承家训”。孔子曾经说过:“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孔子的儒家与法家有很大不同,儒家思想强调,以德治国,反对严刑峻法,以礼服人,而法家思想则推崇酷吏,以法治国。孔子在这句话中就指出,以法治国能使国家稳定,但民众“无耻”,没有羞耻心,只是碍于法律效力,并非主观愿意;而以礼治国,民众“有耻且格”,人们有羞耻心能自我约束。人服礼是主动的,可为人所好,即所谓的“富而有礼”。
然而,作为一个统治了中国千年之久的思想,它一定也存在某些不合时宜的地方。例如古代有杀人祭旗的习惯,又如帝王死后要活人殉葬。在萧红的《呼兰河传》中写到一个人物团圆媳妇。她十二岁就被“卖”到男人家做媳妇,她从原先一个生龙活虎的少女,被一群受到愚昧思想禁锢的人们活活残害致死。体现了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小团圆媳妇本来是健康活泼的,但在这个被封建礼教封闭的小城,婆婆为了让她守规矩,甚至为了让自己舒心,任意打骂她,团圆媳妇在极度恐惧中生了“病”,邻居也带着“好心”帮助她,人们这种杀人无意识,以及杀人的隐蔽性和残酷性让人悲惨和痛心。作者通过一种旁观者的身份,冷静得近乎冷漠,对封建愚昧的国民进行了嘲讽和鞭挞。
鲁迅先生也在他的《二十四孝图》中,批判了封建社会下国人谋人性命,教人自虐的丑恶祸心。“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这样的字眼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是应该的,但愚昧、迷茫就是愚蠢的,可悲的,甚至可恨的。郭巨挖窟窿时,他的儿子还玩着“摇咕咚”,抱在母亲臂膀上,高高兴兴地笑着。读到这,我不禁为这小孩子叹息,焉有如此愚父?
“礼”可以救人,也可能杀人,不仅中国如此,其它国家也存在此类现象。在印度,丈夫的葬礼上妻子要被活活地烧死,这也是“礼”;在缅甸,孩子成年礼时要杀死几个人,这也是“礼”。在诸多事例中,“礼”对人性的禁锢,对生命的漠视显露出来。
由此看来,儒家所推行的礼制并不是完美的,或者说,在后人的传承下变得扭曲,变得野蛮,不合时宜。
综上,对于礼,我们应该理性面对,“仁、义、礼、智、信”要有,但我们不能愚礼,错误地盲从礼,这样就会导致你做出一些荒唐的事,这种礼在现代社会看来是残忍的。因此,礼要达到治,要能适应现代生活。随着时代的发展,礼不是唯命是从,不是三叩九拜的繁文缛节,更不是是非不分的愚忠。而是一个人对道德的理解和诠释,一个人对文明追求与展望。
乡土中国读后感2看到书名的瞬间,我最先关注的不是“中国”,亦不是“乡”,而是“土”。我们现在提到“土”,更多的有一种蔑视、看不起的感觉。比如别人说你穿的很土气,没人会以为别人是在夸赞他。但是在阅读完《乡土本色》这一章后,我的态度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费孝通先生开篇就点出中国社会的本性是拥有乡土性。这“乡土性”带有三方面特点:其一,土地的重要性。其二,不流动性。其三,熟人社会。
中国社会具有乡土性,在农村生活,以种地为最普通的谋生方法,因而也最明白泥土的可贵。乡下人离不开土地,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这一阵子疫情有了好转,我们就去后山上挖野菜。现在想想,野菜的出现真的很神奇,你不播种它也能自己生长。我们挖的是荠菜和苦菜,挖它们并不困难,后山的田地里到处都是,拿着小锄头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冲洗一下,蘸豆瓣酱就能直接吃。我想也许没有食物的饥荒年,人们也能从这些田地里的野菜果腹,这也许就是土地给辛勤的人们的馈赠吧。
我们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以农业文明为主,人们被禁锢在土地上,自然也受土地的影响很大,“安土重迁”的性格、“落叶归根”的思想已经深深融入我们的血液中,即使我们换了居住地,也仍然会选择先进行农业生产,文中也举了一个中原人即使到了适合放牧的内蒙古还要进行土地耕种的例子。人与空间的关系上是不流动的,耕地是固定的,粮食的富足,人们开始繁衍生息。随着人地矛盾不断激化,同等的土地养不起那么多人,就会出现分家的情况,一些人就要出去寻找新的出路。虽然人与空间的关系上是不流动的,重视安土重迁,但是各自保持着孤立与隔膜。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中国社会有一个数量很大的阶级——农民阶级。农村人员流动性差,农民之间互帮互助,一起耕种劳作,一起保卫家园。为了各个方面的便利,聚居在一起。农民因为土地的影响,安土重迁,久而久之,聚居的人们之间变得熟络,形成了所谓的“熟人社会”。所以,乡土社会是个熟人之间的社会,这才有了“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
读完《乡土中国》,我对“土”这个字的态度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我也发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之前我们提到农村,印象可能是破旧、贫穷,人们都是从农村去城市生活,但现在很多城市人返回到农村,去呼吸更新鲜的空气、去体验农家乐……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本色这一章概括总结了中国乡土社会的本质是人们对土地的依赖,也就是在文中提到的“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整章都是围绕这句话展开的。读完《乡土中国》之后,发现费孝通先生的语言风格将原本晦涩难懂的专业知识变得通俗易懂,值得反复回味。
乡土中国读后感3《乡土中国》是社会学家费孝通的代表作,现在是作为高中生整本书阅读的必备书目,也是我们教学中的重要内容。然而,如果仅仅以高中生的阅读来看待它,显然是低估了它的社会价值和时代价值。全书共14张,从乡土中国的社会结构到权力结构,从中西方文化的对比等多个角度着眼,探讨了中国文化形成的基本形态。
作为一个从泥土里摸爬滚打长大的泥娃娃,乡土带与我的,是清新的芳草味与幽幽的炊烟香;但除却那些自然的馈赠,乡里人与乡土的陋习则带给了我无尽的反感。
乡里人不识字,也没见识。明明没读过几份报,没看过几本书,却要装成高深莫测的样子聚在一起聊民生谈天下。
乡里人斤斤计较,睚眦必报。今天这家的鸭子闯进了自家的田,明天就必须把自家的鹅赶到他家的地里去;明明是鸡犬相 ……此处隐藏11702个字……着我,这就是家乡。
第三层味道就是这座古城的文化气息。这里被称为“成语之都”、“太极之乡”,小孩子从学说话、学走路开始就耳濡目染,其文化之气里往往就多出一些“成语”和“太极”的味道。
秦始皇嬴政生于此地,也就是战国末期的赵国都城邯郸。他从邯郸出发,一步步崛起,横扫六国,统一中国,建立了“千古一帝”的不朽功业。而作为一个学生,我更感兴趣的是,秦始皇统一中原后,下令统一和简化文字,让汉字从大篆统一到小篆,后来又改进为隶书。我喜欢隶书,喜欢这穿越千年的神奇文化。
放眼历史,北京、西安、南京、洛阳、开封、杭州等古城随着朝代的更替,其城市的名字也是不断变化的,而“邯郸”作为地名长达三千多年,从未改变,这恐怕是中国地名文化的一个特例。
每年长假,我都要回到邯郸,在故乡住些日子。我常常去滏阳河畔,在那里畅想未来,心中充满阳光。燕赵古都,老城街巷,我喜欢这里的万家灯火;梧桐树旁,现代建筑,我喜欢展望古城往南续写的方向。
乡土中国,乡土邯郸,乡土乡音里有我辗转的老城的味道,有我遐想穿越的温暖的乡愁。在异乡的新城,我为“家乡”代言,但愿我心目中的邯郸味没有客愁之苦,而有的,是同学少年,共享风华。
乡土中国读后感14在刚开始拿起《乡土中国》这本书时,我有些部分没有读懂,从而对它有了抵触。但是渐渐地,我发现这本书写的十分有趣,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了许多晦涩难懂的专业名词,我认为每个人都应该坐下来,安安静静的把这本书读完。当我读完之后,我才意识到,原来我一开始没有读懂的部分——第一章“乡土本色”,是全书的重点核心部分。
在章节开头部分,作者首先提出了他的观点“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紧接着,在一个又一个小故事的串联下,费老提出了乡土性的三个表现:基层社会的人离不开泥土,基层社会的不流动性以及基层社会是熟人社会。我们的生活习惯和对土地的信仰决定了我们离不开泥土。
费老用中国人在内蒙古、西伯利亚种植物的例子生动形象的为我们证明了撒种子、种东西,好像已经成为中国人的标签,不管适不适合,都想种点东西,而这只能说是一种流淌在血液里的习惯,或者说是一种文化了。那么为什么我们会有土地信仰呢?当我们离开家乡时,总要带上一捧故乡的土,那样才会让我们有安全感。中国古代总说“社稷”,其中“社”是谷神,“稷”是土神,这有力证明了在中国古代时人们对土地的敬仰之情,支持以农业立国。所以在中国古代,泥土就已经占有了如此之高的地位。直到现在,我们也在不知不觉中就对土地有莫名的依恋。
乡土社会的第二个表现是基层社会的不流动性。为什么乡土社会总不流动呢?其实,它是有历史原因的。因为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费老在此用了“游牧的人”、“做工业的人”和“种地的人”三种人的实例说明了我们中国人对土地的黏性很重,外来文化不会轻易的改变我们现有的文化。而即使中国人迁移了,也改变不了定居的常态。一方面,中国人自古形成固定的居所很难改变;另一方面,即使从这块土地上出去了,他们也会像种子一样,在新的地方扎根,从而形成一个新的根据地,继续“繁衍”。虽然中国人在历史版图上迁移了一次又一次,但中国人定居的的本性一直没有变过。由此可见,中国基层的不流动性是有历史渊源的,是农业文明造就了这种不流动。
乡土性的第三个表现是熟人社会。在这里,作者引入了礼俗社会与法理社会两个概念。前者因为长时间地在一起生活,彼此熟悉,从而自然生长成一种社会。比如中国;后者则是为了完成一项任务而结合的社会,比如欧美。前者是“有机的团结”,后者是“机械的团结”,差距立现。因为大家都生长在同一片土地上,所以大家都是熟悉的,因此中国是一个熟悉人的社会。因为彼此经常接触,陌生感越来越少,熟悉感越来越多,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种信任和默契。这样的社会形成的人际关系是熟人社会。这样我们就能明白,为什么中国人总是自来熟?因为我们生在熟人社会,对于我们而言“四海之内皆兄弟”,即使我们真的不熟,喝完这杯酒,也就熟了。
由此可见,中国的社会确实是乡土性的。虽然这种社会在一定方面之下是阻碍社会发展的因素,但同时也正因为这种所谓“土”的依恋与凝聚,使得我们自己的文化不容易被外来文化同化,一直保持着自己的特色。
乡土中国读后感15在众多老师的怂恿下,怀揣着各种熟悉感细致地读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首先,孩提时代的乡土印象再次浮现:五线谱般的电线杆上鸟儿叽叽喳喳,清澈见底的小溪流里鱼儿欢蹦乱跳,绿油油的田野上牧童的短笛在轻声歌唱,一垛垛的稻草堆背后孩童们你藏我躲……可是,回首今朝的乡土概貌已不同往昔,禁不住泛起内心那股暖暖的乡土涟漪。
很是惊诧,费老在“乡土本色”一行文中提到,他初次出国时,他的祖母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塞在他的箱子底下。看到这,心里暗暗惊喜那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是什么,并不是神秘的贵重物品,你是否也知晓了。后来,他祖母避人和他说了,假如水土不服,老是想家时,可以把红纸包裹的东西煮一点汤吃,这是一包灶上的泥土。惊诧完后,也诉说一段我曾不敢启齿但与之相似的经历,第一次离家求学时,我母亲,不算很老的农村妇女,也是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东西放在了我箱子的最深处,好奇地问:“是什么?”母亲语重心长的说:“给你保平安的,希望你出门在外一切平平安安……”一直压在箱底,直到后来算是翻箱倒柜找东西时,又显眼的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好奇心驱使我打开了它,一抔灶土和几颗茶粒。
这就是暖暖的乡土,不仅有母爱的寄托,还有那淳朴的乡土情缘牵系着。
我,也算是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对乡村有着一种特别的感情,很深厚、很诚挚的埋藏在心底。一踏进大学,身上那股“土里土气”的质朴俨然与外界格格不入,但日子久了,又生怕与乡村有关的“味道”将随着喧闹的外界渐行渐远,所以,有时就特别想回到过去看看,小时候的村庄、暑期支教的乡村、大一学习生活的南平校区。摸摸那片烙上童年脚印的黄土地,嗅嗅那乡土的味道,那是被自然孕育着千百年的村庄;在支教的期间,重温童年幼稚的游戏,阳光下童真无邪的笑脸洒满大地,充分展现孩子快乐的本性;怀念静谧的南平校区,修身养性,与世无争,悠闲的学习、生活便是一种享受。一种厚重感油然而生,这不正是某年某月后所向往、所追求的吗?
将来的某一天,找到了心灵的栖息地,能够在自己的小天地,拥有半亩良田,披星戴月,荷锄而归。远离城市的喧嚣与人际的勾心斗角,融入大自然,真真切切的享受乡村的宁静与安详,做一个真正的自己。
生长在暖暖的乡土上,生根发芽,并茁壮成长。
也许,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能明白泥土的可贵,才能体会到中国社会的基层具有浓厚的乡土性。虽然,城里人藐视乡下人土里土气,但是,在乡下,“土”是我们的命根,年复一年,日复一日,随着季节的更替,锄地播种,精耕细作,尽管寸草不生,仍然期盼能从土里长出希望,收获果实。
或许,哪里来的最终本该回到哪里去,一如祖祖辈辈世世代代立足于用汗水浇灌的那一片“生于斯,长于斯”的古老、沉默而苍黄的土地,以此来报答那暖暖的乡土养育我们世代族人的大恩大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