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腿叔叔》读后感(15篇)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总结呢?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长腿叔叔》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长腿叔叔》读后感1“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书,多一个选择。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长腿叔叔》。
《长腿叔叔》的作者是美国韦伯斯特,书中讲述了最温馨、最浪漫的故事。
主人公乔若莎在孤儿院中成长,对孤儿院的生活感到烦燥、厌倦。她渴望着美好生活,自己写过一篇文章,受到孤儿院匿名的人资助上大学。乔若莎只见过他的身影,将他亲切成为“长腿叔叔。”她每个月都要写信给他汇报生活的点滴。
后来,她爱上了杰夫·平莱顿时,将“长腿叔叔”作为倾诉对象。很快,她和“长腿叔叔”见面了。
《长腿叔叔》被翻译成十种语言。书中有幽默逗趣的语言:它们真是猪!我们有一大群小鸡小鸭。您本来可以住在农庄里,却偏偏要住在城市里生活,真是疯了;而当我今天回来时,你知道我在信纸中央发现了什么?一个真正的“长腿叔叔”!
书中还有优美句子:全世界都变成白茫茫的一片,而雪花如爆米花一般飘落。此刻是傍晚时分,冰黄色的太阳刚落的寒冷的,紫色的山头后面。
书中的情节也曲折离奇:自己写了一篇文章,却意外获得了上大学的机会。我以为自己见不到“长腿叔叔”,可最后却见到了,还是自己最熟悉的人。
书中有中文和英文,有75封乔若莎·亚伯德给“长腿叔叔”写的信,可“长腿叔叔”却一封也不回,只看乔若莎写的信。
《长腿叔叔》这本书能让我感到温馨,能影响我,让我明白了:要珍惜所有的一切,要心怀感激。
听了我的推荐是不是很想看这本书?那就拿起书来,跟我一起畅游在书的海洋中吧!
《长腿叔叔》读后感2最近,我读了爱丽丝·简·韦伯斯特在1912年出版小说——《长腿叔叔》,在她多项作品中,以《长腿叔叔》最受到大家的喜爱和支持,甚至后来还被亨尼·米勒改编成了舞台剧,它不仅是我们成长路程中需要阅读的读物,更让我们在其中懂得什么才是幸福,又要如何对待幸福……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孤儿院长大的女孩茱蒂,被一个曾被她不经意在墙上瞥见,被车灯拉长身影的神秘人物送去上大学。至此她开始了全新的学习和生活。茱蒂每月会寄一份信给那位神秘人,但当她渐渐明白了自己的信永远不会有回音时,她对长腿叔叔开始了一丝青春的抱怨与不以为然,在孤儿院时内心叛逆的种子又蠢蠢欲动了。直到邂逅谈吐不凡的杰夫,她才再度将长腿叔叔当成倾诉对象。从单纯封闭的环境来到缤纷多彩的世界,茱蒂一直骄傲自己从来不曾觅食。正当她考虑和姐夫表达爱的告白时,长腿叔叔终于露面了,而且竟然是——杰夫。
一切的一切,每字每句中都透露出一位少女微妙的情感和伤痛……她学会了放弃.实际上有很多不能割舍的东西,自己原来拥有很多美好而快乐的东西,更重要的是那些幸福和快乐是我们未曾注意到的。
读了这本书,最令我感动的地方就是朱蒂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乐观向上的心态。虽然不能和同龄人一样感受、享受亲情,但是朱蒂对生活的热情丝毫没有削减。在大学里,她与同学们有好交往,热情开朗。我原本还以为她会因为自己的身世而感到自卑,但她丝毫没有,每天绽放出动人心弦的微笑。我感受到了她心里的期待与向往:做一个平常的女孩。她乐观向上的心态让我非常感动。或许,我们也能这么乐观地生活:在别人面前露出微笑,无论遇到什么都不埋怨,不放弃,或许换来的是更多快乐。一无所有后才会无所不有,失去后才会珍惜现在所有,学会施与才懂得感恩,这正是我们需要懂得并赋之于行动的。
《长腿叔叔》读后感3朱蒂从小在孤儿院里长大,年轻的她不得不负担起众多沉重的工作,而不能享受普通女孩子拥有的家庭乐趣。有一天,她的命运被传奇般地改变了,一位自称约翰·史密斯的理事因为她出色的作文而将她送进了大学,她开始了完全不同的生活,她亲昵地叫这位理事“长腿叔叔”。在大学里,她欣喜地吸取着一切她从未有过的体验和知识,对她来说,一切都是那么新奇。她害怕自己并不出色,对不起“长腿叔叔”的培养。她不停地给“长腿叔叔”写信,却从未收到他的只字片语,对她来说,他几乎并不真的存在。
在大学生活中,她偶然认识了査比斯少爷,他独到的见解和广博的知识吸引了她,而毕业时,深爱着査比斯的她却拒绝了他的求婚。就在这时,一直未曾谋面,甚至从未给她回过一封信的“长腿叔叔”邀请她到纽约见面,“长腿叔叔”竟然就是査比斯,朱蒂大吃一惊,他们开始了浪漫的爱情。
整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茱迪写给“长腿叔叔”的八十四封信,而这些信最开始时似乎是茱迪的一项义务--史密斯理事资助茱迪上大学,要求她写信给他,汇报她在学校的进展。而朱蒂从一开始就没有把写这些信当作一项义务来履行,而是用心在感激着“长腿叔叔”;同时,因为茱迪是一个孤儿,她没有任何亲人,所以她把长腿叔叔当作唯一的亲人和交流的对象,向他倾诉。
在这本书中,故事中的主人公朱蒂给我最大的启示是要学会感恩,从这点上我跟她相差甚远。人会不会感恩跟他人生经历过的事情有很大的影响。我从小受到父母无微不至的照料,慢慢的就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从小没有受过挫折,没有经历过艰难的生活,就认为生活就应该是一帆风顺、风平浪静的。
随着年龄的增加、阅历的增长,经历的事情越来越多,了解到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人生活困苦,还有很多跟我同年龄的小朋友上不起学,我还有什么理由不感激父母那?从现在开始,从父母开始,我要对他们心怀感激,要对他们说:“爸爸、妈妈您们辛苦了!”
《长腿叔叔》读后感4星期天,我一进书店就被《长腿叔叔》这个书名给吸引住了,我拿了一本仔细看了起来,立即被书中的故事给吸引住了。赶紧卖回家,认真读起来……
该书讲述的是一个女孩认真求学、奋发向上的感人故事。
女主人公茱蒂是一个孤儿,她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她天天都在繁忙中度过,既要完成孤儿院的工作,又要坚持学习。她却坚强地克服了各种困难,后来,她在好心人“长腿叔叔”的资助下读了大学。茱蒂的大学生活并不是很顺利的,由于她生长在孤儿院,她有些自卑,有些无知……面对同学的嘲笑和鄙视,茱蒂没有泄气,而是加倍努力地开扩自己的视野。经过一次次的尝试,她终于成了一名作家。她几乎每周都有要给恩人“长腿叔叔”写信,写的大多数是学校的趣事。在第一封信中写道:“假如你不介意的话,我想叫你一声长腿叔叔。”而最后一封信是这样写的:“这是我写的第一份情书……”
读完成这本书,我懂得了坚定的信念是成功的门路。我被书中女中人公茱蒂深深感动,她天生乐观、坦诚、坚强,非凡是她那刻苦学习的精神和积极向上的性格,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知道自己犯了错误,能够正确对待,并精益求精。她用读书来平衡和正 ……此处隐藏4409个字……这一草一木,每一寸光阴。
《长腿叔叔》读后感12在孤儿院里,总会看到她笑得很美很美,那时还很小。二十岁,对生活充满憧憬和向往的高峰时期,那时她是孤儿院最大的孩子。因为各科成绩都格外优秀,所以那一年孤儿院中唯一一个考上大学的只有她,可是命运决定她必须为钱的事情而发愁。偶然的机会,让她遇见了他——一个愿意为她付所有学费的人。匆匆之中,她看见他被车灯拉长的身影,健全的双腿被拉得很长……
在枯燥、乏味的大学四年中,她每月都会和那位所谓的“长腿叔叔”通信,可每当她说想见面时,“长腿叔叔”都拒绝了她的请求。久而久之,她对生活和长腿叔叔都有了一丝青春的抱怨。然而,叛逆的种子越埋越深,蠢蠢欲动……在之后的日子中,让她遇见了他,杰夫少爷。她对杰夫少爷多多少少有些了解后,发觉自己对杰夫少爷有了一丝丝暧昧之情,于是忘了通信这回事。直到“长腿叔叔”揭开自己神秘的面纱……
原来“长腿叔叔”就是杰夫少爷。
对于一本能与《小妇人》相提并论的名著,我只能静静地看,一遍一遍地看。对于生活,对于命运,或对于感情,人们只有傻傻的笑,因为没有人能理解,被命运拴住的生活和感情还能在阳光下变成一个什么样,还能散发出如何诱人的香气。而对于一个年仅二十岁的女孩,人生还很长,而青春不会等人。所以,不必为了无数的第一次,而忐忑不安,无数的第一次只是为了第二次而专门铺设的道路,走在路上,你会发现处处是阳光。
打开这本书的一感觉就像打来了宝藏一样,本来以为是宝藏的人们欣喜若狂地打开箱子,却发现里面是一封封信。行与行,段与段……是泪与笑的结合。我只想说,茱蒂,笑一笑吧!
《长腿叔叔》读后感13读完长腿叔叔之后,会在此写一篇读后感,以表达我心中的感悟。
一位孤儿院长大的女孩茱蒂,被一个孤儿院的理事送去上大学,她每日给理事寄信,但对方不回信。她将理事称为长腿叔叔,并把他当作诉说的对象。当茱蒂考虑向杰维表达爱的时候,长腿叔叔终于路面了,而杰维就是一直抚养她的长腿叔叔。
大多数人——出生就被无处不在,理所当然的爱包裹着,觉得一切毫无疑问,顺理成章,但是终于有一天,当青春的热潮荡起,叛逆的种子萌发,我们的视角却开始逃离,怀疑。有时会害怕我所拥有的一切,会在一霎那间失去。
与其这样,不如尝试着在生命的开始做一个孤儿——一生尝试着做一次,或许这是一种幸福,孤独使我们更珍惜相聚。隔绝会告诉我们如何去爱。对于无所不在的亲情来说,尝试做一次孤儿,首先要学会舍弃。我渐渐发现亲情是最难舍弃的,许多东西是不易割舍的。
海伦凯勒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这样写到:“如果每个人在他初始阶段患过几天盲聋症,这将是一种幸福,黑暗会使他更珍惜视觉,哑默会使他喜慕声音。”也许只有舍弃之后才能感受到幸福和快乐。
那些生活在幸福和爱中的人们常常抱怨他们得不到任何爱,于是他们反抗,他们出走,因为他们从来就没有失去过爱。一无所有后才会无所不有,失去后才会珍惜所有,学会施予才懂得感恩,这是我在长腿叔叔中所读到的更多的东西。
许多人都希望自己变成一个孤儿,羡慕那种无拘无束和自由的生活,幻想着能够遇到自己的白马王子——长腿叔叔。而我想告诉大家的是,生活需要奇迹,而最大的奇迹就是你自己。
《长腿叔叔》读后感14在这个星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叫《长腿叔叔》,这本书写了:主人公乔若莎是个孤儿,从小就在孤儿院长大,她从小就珍惜身边所有的一切,她长大后,由于受“长腿”叔叔的资助,去上了大学,尽管没有亲人在身边,她仍然很努力的学习,报答让她上大学的这位先生。
海伦·凯勒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这样写道:“如果每个人在他的初意识阶段患过几天盲聋症,这将是一种幸福。黑暗会使他珍惜视觉,哑默会导致他喜慕声音。
那些从来就生活在健康中的人很少会考虑这样的问题,就如同那些终日生活幸福的人常常会抱怨自己还有许多幸福得不到一样。
对于无所不在的亲情也是一个样。很多人在外人面前衣着光鲜,彬彬有礼,一回到家,见到自己的亲人就脾气抖涨几分。
在他们看来,健康、幸福、亲情,这都是理所当然的,因此也是稀松平常的,享受起来完全可以心安理得。
也时常看到一些孩子,在自己还不能独立生存的时候,心安理得的向父母索要一切可以索要的东西,从而不考虑父母如何辛苦才能满足自己的索取。甚至有孩子抱怨自己没有生在富贵之家,可以一生下来就随心所欲的拥有一切。
如此看来,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像乔若莎那样曾经是孤儿,那么,健康、亲情、幸福就会是上天给我们的恩赐了。
可是成为一个孤儿,不得不孤单一个人,独自面对整个世界,这感觉并不好。而不作为孤儿的人们,常常并不感谢自己所拥有的,却总是留恋已失去的。
我们不必真的去成为孤儿,我们只需静静的想一想,如果有朝一日会失去一些健康,有朝一日会失去一些幸福,有朝一日会失去一些亲情·······那么我们会不会很伤痛。
与其等到失去是伤痛,不如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个人一定要懂得感恩和珍惜,才算是真正有良知的人。这就是我从《长腿叔叔》中所得到的。
《长腿叔叔》读后感15朱蒂从小在孤儿院里长大,年轻的她不得不负担起众多沉重的工作,而不能享受普通女孩子拥有的家庭乐趣。有一天,她的命运被传奇般地改变了,一位自称约翰·史密斯的理事因为她出色的作文而将她送进了大学,她开始了完全不一样的生活,她亲昵地叫这位理事“长腿叔叔”。在大学里,她欣喜地吸取着一切她从未有过的体验和知识,对她来说,一切都是那么新奇。她害怕自我并不出色,对不起“长腿叔叔”的培养。她不停地给“长腿叔叔”写信,却从未收到他的只字片语,对她来说,他几乎并不真的存在。
在大学生活中,她偶然认识了査比斯少爷,他独到的见解和广博的知识吸引了她,而毕业时,深爱着査比斯的她却拒绝了他的求婚。就在这时,一向未曾谋面,甚至从未给她回过一封信的“长腿叔叔”邀请她到纽约见面,“长腿叔叔”竟然就是査比斯,朱蒂大吃一惊,他们开始了浪漫的感情。
整本书的主要资料是茱迪写给“长腿叔叔”的八十四封信,而这些信最开始时似乎是茱迪的一项义务--史密斯理事资助茱迪上大学,要求她写信给他,汇报她在学校的进展。而朱蒂从一开始就没有把写这些信当作一项义务来履行,而是用心在感激着“长腿叔叔”;同时,因为茱迪是一个孤儿,她没有任何亲人,所以她把长腿叔叔当作唯一的亲人和交流的对象,向他倾诉。
在这本书中,故事中的主人公朱蒂给我最大的启示是要学会感恩,从这点上我跟她相差甚远。人会不会感恩跟他人生经历过的事情有很大的影响。我从小受到父母无微不至的照料,慢慢的就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从小没有受过挫折,没有经历过艰难的生活,就认为生活就应当是一帆风顺、风平浪静的。
随着年龄的增加、阅历的增长,经历的事情越来越多,了解到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人生活困苦,还有很多跟我同年龄的小朋友上不起学,我还有什么理由不感激父母那?从此刻开始,从父母开始,我要对他们心怀感激,要对他们说:“爸爸、妈妈您们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