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刮痧观后感7篇
看完一部作品以后,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吧,这时候最关键的观后感不能忘了。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观后感头疼,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刮痧观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刮痧观后感1当然,《刮痧》的意义并不在于指导华人移民如何适应美国的文化和法治环境。
这部电影,只有放在最近三十多年来中国在美国主导的世界体系内逐渐“转型”的大背景下,才能理解其深刻的隐喻。
从1840年鸦片战争开始,中国就已经内在于资本主义世界体系。但新民主主义革命蓬勃兴起以后,中国逐渐成为这个体系内的革命者、造反者,正如毛主席所指出的那样,中国革命的胜利,“冲破了帝国主义的东方阵线”。
最近三十多年以来,中国又发生了新变化,渐渐“转型”,“融入国际社会”、“与国际接轨”了。
这些话说得很玄妙,含义是什么呢?就是像《刮痧》所隐喻的那样,尊重美国主导制定的游戏规则,接受美国的裁判权。
《刮痧》当中有一个细节意味深长:
许大同对美国丧失了信心,想带着孩子逃回中国。朱旭扮演的老爷子发了怒,他严厉地质问儿子:“你想当逃兵吗?”
这就是说,用对抗的方式解决问题是不行的,出路只能是在美国的法庭上自证清白。
《刮痧》有意无意地隐瞒了一个事实:
由于美国同时掌握了规则制定权、修改权和裁判权,所以是不是能够获得“存在的权利”完全取决于美国,而并不取决于你是否认真遵守了这些规则,是否真诚地、五体投地的尊重美国。
对美国来说,只有你的存在对他完全有益无害的时候,他才会允许你存在。
今年以来,特朗普政府的一系列对华政策,已经再清楚不过说明了这一点。
《刮痧》暗示的道路是一个幻觉,甚或蓄意的误导和欺骗。
中国如果要在世界上找到自己的位置,要建立自己的文明尊严,需要另谋出路!
刮痧观后感2今晚看了陶老师推荐的电影《刮痧》,这是一部让人看着既心塞又感触良多的电影。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在美国奋斗多年,稍有成就的中国人许大同因儿子刮痧后在后背留下的痕迹让美国医生误以为是虐待而引发了一场官司,这场官司打破了徐大同的“美国梦”,但最后误会解除,一家子又能重聚,虽然是大圆满,但是里面的很多细节也值得我们深思。
这部电影我认为揭示了两大问题,第一个是中西方思维文化差异的问题。许大同是一个典型的中国人,孝顺,顾家,拼搏,中国思维在电影里面体现地淋漓尽致,例如电影开始他当着朋友昆兰的面打了儿子认为这是给他朋友面子。这在中国是很正常的,我们也很能理解,但是在在西方人的思维里就很难理解。中国人都了解刮痧,但是西方却不认同这个疗法并且没有法律认可。因为这些种种的中西方的文化差异,才会导致这么深的误会,直至男主角的朋友昆兰亲自去中国体验了一番,才知道一切都是误会,我觉得只有亲自去体会别国的文化才有发言权,要尝试着去了解对方的文化,才能够更融洽相处。
第二个问题是中国传统的教育模式真的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吗?电影中的父母都是很爱丹尼斯,但是男主角的观念就是打他是因为爱他,延伸到现实每个中国父母在恨铁不成钢的情况下总是会采用打孩子这个办法,认为棒子底下出孝子。每个小孩都被父母打过,没有小孩被打的时候会很心甘情愿并且觉得这是父母爱他的表现。我觉得中国父母也是适时要改下这个观念,给孩子更多的关心和爱,而不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
刮痧观后感3通过电影能看到中外文化中的差异,当然文化无所谓好坏,但是通过文化背后折射的现代行为规范、法制是可以相互取长补短的。比如电影中主要矛盾是刮痧,一方面是由于缺乏文化交流引起的,但另一面更重要的是美国法治的严格性引起的。
看电影时,我们为中国的一家人感到难过惋惜焦急的同时,更深刻的体会到了美国法制性!想象一下,在中国会引起这么多事吗?首先大家没这么高的法律意识,那么当同一个中国医生看到孩子背上的"伤痕"(假设她真的认为是伤痕),她会想到去利用法律去保护这个孩子吗?也许只是从人道上惋惜下,然后和身边的同事说说怎么对待这件事,大家也一起探讨下当前一些家庭暴力现状然后一起感慨无能为力下,也就过去了。
或者说医生和同事法制意识是比较高的,他们想保护这个孩子,那么第一步他们要找谁,似乎在中国这个看起来本应该很清楚的事却是困难的第一步,他们经过一番咨询找到了儿童保障的单位,那么接下来,儿童保障单位会有专门的行动组去全权处理这件事么?尚且是像电影中的这么用心用力,俨然孩子是他们自己的一样!在中国很多时候要借助媒体之手才有这样的效果吧!在中国,那么电影中的一家人也许完全就不会惹来这么多麻烦,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去从这些一环环中去阻止这件事。所以通过这部电影,我们也应该反省!中国在发展,法制的健全化是必经之路再看教育方面,面对小孩子犯错的时候,中美家长采取的是完全不同的方式。中国家庭常常采取的是殴打,那么理由呢———儿子是我生的,我想怎样就怎样。
打是亲骂是爱。更甚至还有梁家辉扮演的男主角面对朋友那句"我打我儿子我是为了给你面子"!这些背后折射的是典型的中国文化:比如长幼有序…(所以我们常常看到客人多时,孩子是不能上餐桌的)在中国孩子是不被当做一个个体看待的,他们更多的是附属家长的!那么什么时候才有"独立"的权利呢!这个恐怕要很久了!也许18岁以后,甚至也许要成家立业后吧!所以中国教育下成长的孩子很多时候比之美国的会缺乏自足独立性!因为在他们的成长的环境中,在很长时间是不被当做个体看待的。同时虽然打骂子女向来是中国文化中教育的一种传统方式,那么现在我们是不是该想想,真的只有打才能取得教育孩子的效果吗?这样的效果会更好吗?或者只说这样打的教育效果会好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所以在教育方面,学习中外文化比较,通过交流加大了解可以更好的取长补短。
如此例子很多。以上更多的是从批判的角度来讲中国文化中的一些不足的地方,当然好处也是有的,印象很深的是,当蒋雯丽扮演的女主角面对朋友的那句"什么梁要顶替父亲说刮痧是他做的"时候那句"因为他是中国人"!很深切的记得,很感人!这里体现的是中国文化中的"孝"。所以综上所述,学习中外文化比较是可以促进彼此的取长补短的!很有必要!
除了电影中刮痧主要矛盾这个电影中有一幕,同时印象深刻的是在进行辩护时,美国律师那番侃侃而谈,断章取义把中国的传统著作《西游记》的孙悟空是暴力的象征。中国主要是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讲究的是中庸、仁,但为什么在国外很多人看来觉得中国人是野心勃勃的呢?原因还是文化交流不够,国外的人对中华文化了解的不够,典型的有个例子"韬光养晦",意思是隐藏才能,不使外露的意思,其根本点是要寻找有利时机,发展和壮大自己"在中华文化里他是很褒义的一 ……此处隐藏4208个字……不消说,我觉得这是电影中冲突面最为强大的时刻,围绕着父子间的情与文化中的理性冲撞,觉得在一定程度上都将梁家辉的演技升华到了一定程度。控方律师运用一些伎俩使得电影中的许大同失去了理智,也失去了最后的机会。面对处在托管处的儿子,那种撕心裂肺的痛楚想必为人父母的人们都不禁唏嘘不已。
是的,中国人的那种忠孝观念在外国人看来是多么的不可思议,在年迈父亲面前,我们中国人永远都用一颗不计回报的心去报答父母的爱,以至于在最为痛苦的时刻,也不能让父亲知道自己的痛,自己承担的那分压力。当许大同前去搀扶父亲上楼时,蒋雯丽扮演的妻子意味深长的说了一句:“这就是中国人对父亲的孝。”不但让美国老板耸然动容,也让我们也有一番动情。我们的爱,不计回报。因此妻子虽然也痛苦,却坚定地站在丈夫这一边。虽然也曾因为母爱而动摇过,想去告知岳父所作地刮痧,但换位一下思考,也许此刻痛苦的是自己,而丈夫定会支持包容她。
说实话,我十分欣赏美国对幼小儿童保护力度的做法,一系列关于儿童保护的法律,制度及其政策的出台,是真正使祖国的未来在安全非暴力的环境下长大成人。凡把孩子单独留在家或公众地方,均属违法。我觉得这条规定,中国的法律值得借鉴,也值得广大父母重视!因为最近一系列孩子出现意外,大部分由于父母的一时大意,疏忽,没把孩子看管好造成的。像长春婴儿轿车内随车被盗一案,简直让人感到揪心痛。才两个月大的婴儿活生生地被罪犯掐死埋于雪中,这个罪犯简直丧尽天良,完全埋没了自己良心,童心,道德和人性完全消失,可以形容为不是人,甚至连禽兽都不如!暂且抛开罪犯不提,进一步思考,婴儿的意外死亡,很大程度上由于父母单独把孩子留在车内。如果按照美国法律,这是违法是无可厚非的。假若该父母把孩子抱进店里,不贪图一时之便,把孩子置在自己视线范围内,该父母损失的仅是一部轿车的钱,而不是自己刚出生不久的亲生骨肉,更不用承受失子之痛!钱财乃身外物,这个道理大家都明白。
但自己的孩子呢,是自己十月怀胎辛苦而来的,才刚沉浸在新生儿出生不久的喜悦当中,还没够体验做父母的经历,还没亲眼目睹孩子一步步成长的过程,就因为自己一时的疏忽,大意,就换来如今的悲剧,这样的代价值得么?早阵子的“小悦悦”事件已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小孩趁父母不注意跑到大街上去玩,结果被车碾死。一个“小悦悦”还不够轰动?还不够震撼人心吗?还不够引以为鉴吗?作为观众、媒体,我们都把全部责任归咎于外人,但有没想到父母的责任才是最大。又或许是这个缘故,没足够引起父母的注意,深思,导致悲剧重复上演!真心希望,这类悲剧能尽快消声灭迹,孩子能快乐健康地成长!也希望那些残暴、虐待孩子的父母不存在,国家亦能完善孩子相关的保护条例!
孩子,是祖国未来的花朵;作为父母,有责任有义务让孩子在温室中长大成才!真心希望,每个孩子能健康快乐地成长!
刮痧观后感7昨日,忽然对《刮痧》这部电影重新燃起了兴趣。《刮痧》讲述一个发生在美国中部密西西比河畔的城市圣路易斯的华人家庭的故事。故事主人公之一,许大同,在美国生活发奋拼搏八年后,事业有成,家庭幸福、和睦。
一天,许大同五岁的儿子丹尼斯肚子痛发烧,在家的爷爷正因看不懂药品上的英文说明书,便用自己熟悉的中国民间流传的刮痧疗法给丹尼斯治病。两天后的晚上,丹尼斯在黑暗中撞到了头,大同将其送往医院治疗,但在广慈医院,医生发现丹尼斯的背上有醒目的瘀红,便认为这是许大同长期虐待儿子丹尼斯而留下的证据。根据美国法律规定,体罚、虐待儿童将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广慈医院像儿童福利局举报后,他们根据美国法律规定,对丹尼斯受虐待事件进行调查。调查期间,出于对受虐待儿童保护,法律规定在保护被虐待和忽视的儿童方面是专家的其他政府雇员有权决定将受虐待的儿童迁离家庭,儿童福利局监护决定先让丹尼斯由州儿童寄养中心监护。就这样,许大同夫妇与儿子分开了,并要他们理解法律的制裁。
在法庭上,控方一个又一个的证人和意想不到的证词,使得许大同方百口莫辩。争辩中,控方律师更是发挥了他的辩解潜质,对中国传统文化与道德规范做了“全新解释”,许大同陷入了他的陷阱,最后最后失去冷静和理智,谩骂控方律师,并有动手打人的倾向,这正中控方的下怀:许大同是一个暴戾,有暴力倾向的人。这样的人,虐待孩子,不在话下。许大同方当然也理屈词穷。法官当庭宣布剥夺许大同的监护权,不准他与儿子见面。
其实,刮痧,就是利用刮痧器具,刮试经络穴位,透过良性刺激,充分发挥营卫之气的作用,使经络穴位处充血,改善局部微循环,起到祛除邪气,疏通经络,舒筋理气,驱风散寒,清热除湿,活血化瘀,消肿止痛,以增强机体自身潜在的抗病潜质和免疫机能,从而到达扶正祛邪,防病治病的作用。爷爷给丹尼斯刮痧,治疗他的肚子痛和发烧,有益于他的身体健康。但是为何中国流传悠久的中医治疗——刮痧,到了美国,竟成了伤害身体的违法行为了呢?
有人说,这主要是由于东西方文化差异所造,如,大同在朋友昆兰面前打自己的儿子,认为是出于尊重昆兰,爷爷也认为,“人前教子,背后教妻”,“打是亲,骂是爱”,但是,在昆兰认为,大同打孩子不对,伤害他人身体。东西方的文化差异导致了大同与美国当地居民的法律观念冲突,能否和平、圆满地解决,关键在于不一样文化的相互沟通和明白。确实,正因大同的老板、儿童福利局的官员、法官对刮痧都一无所知,大同的解释也无法让具有工具理性的美国人明白何谓刮痧,当然也无法和理解刮痧,况且他们也未曾体验过刮痧,只看到的只是刮痧给丹尼斯身体留下的醒目淤血。看到伤痕,联想到承受如此严重的淤血的痛苦,他们更坚信眼见的才是事实才是真相。
其实,造成这样的冲突的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彼此间的法律观念不一样。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律多元的世界中,有不一样的法律观念,当这种观念彼此间互接触时,观念差异和互不相容就很可能导致法律的冲突。在中国,没有法律把刮痧归为违法行为,而在美国,刮痧是对人身体的伤害,触犯了法律。况且,美国人的法律观念十分强烈,个性对于儿童,美国控方咄咄逼人的动机恰是对丹尼斯人权的维护和人情、人道的体现,虽然觉得他们的可恶可恨,不可理喻,但是,站在控方的角度,我们也无法容忍丹尼斯长期受到忽视、伤害、虐待,生活在恐惧和痛苦中。双方都在为丹尼斯的完美明天着想,冲突因此也就越来越激烈,影片表现出来的感情也越来越浓烈。在控方眼里,许大同是个施虐者,小丹尼斯是受虐者;而在大同眼里,他们是一群工具人,只为硬邦邦的法律所活,不明真相,不讲道理。仔细想想许大同,他知道把孩子单独留在家里违反了法律,但是他刚开始聘用了一位代理知识法案件的律师约翰·昆兰处理家庭问题,这是一个误区,这两个领域的法律风马牛不相及,尽管出发点是为了打赢官司,但不可否认,这是一个法律盲点,相对于具有强烈法律意识的美国人,这个盲点是不可原谅的。
美国人那种处理“严肃法律问题”的方式,在影片中得到很好的体现,最初的控告,审判,发现明白真相,撤销控告。这一连串的变化,大概都是正因他们对法律的严肃吧,但最后也不乏正直以及善良。
整个影片中,似乎亲情战胜了一切,但是法律亦在履行着她自身的职责,并在整部影片里将此演绎得淋漓尽致!